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中心函〔2023〕10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 22/23 学年度本科论文抽检及抽检专家库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做好自查、审查和填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经,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2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环节,严格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我校所有2022/2023 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2022 年 9 月 1 日至2023 年 8 月 31 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须上传抽检平台,抽检比例不低于 2%。
二、工作内容
1.学位授予信息补充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补充字段共 12 个,其中必填项 10 个:论文题目、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指导教师、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论文(设计)类型、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选填项 2 个: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其余要求详见《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 2)。
2.论文原文报送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查重报告不要求上传,各二级学院负责学术道德审查,并对结果负责。上报的论文原文文件类型要求为 PDF。其余要求详见3《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 2)。
3.专家库报送与更新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工作安排
1.6 月 1 日-6 月 25 日,各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规范自查、审查工作。
2.6 月 26 日-7 月 15 日,各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收集与补充工作、专家库信息收集与更新工作。
3.8 月 25 日-9 月 22 日,各学院按照数据上报要求准备毕业论文(设计)原文。
4.各阶段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