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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要知道的就业协议那些事儿!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26

全体毕业生同学们

作为一个面临就业的毕业生,常挂在嘴边的《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今天,我们来说说就业协议那些事儿。

1、如何定位《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在《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学司〔200928号)中明确指出,《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就业协议书》的使用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非定向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原则上不使用《就业协议书》。

3、如何填写《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情况与用人单位情况内容要填写清楚、完整,院系意见由所属二级学院签署,校院就业部门意见由就业办签署。

由于《就业协议书》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转递的依据,因此用人单位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以及户口迁移地址等信息务必填写清楚。若入学时户口没有迁到学校,则户口须回户籍所在地迁移,仅从学校调转档案即可。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针对福利待遇、违约及免责等条款的特殊约定,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在双方约定中注明,没有则写

4、《就业协议书》何时生效

从教育部对《就业协议书》的定位中可以看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就业协议的主体,只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在《就业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无论学校是否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该协议书均已生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均需承担《就业协议书》所约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

5、违约责任的界定

《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时不符合约定条件均可视为违约。不论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以违约金的形式体现。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是否设置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金额。目前,尚无具体的法律或政策规定违约金的限额。不论如何约定,约定结果都应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

希望同学们在签约之前考虑清楚,慎重签约,避免因违约对自己、对家庭和学校带来负面影响。

违约的办理流程,详见《疫情防控期间大科就业管理服务攻略》。

6、《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纸质版《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由各省教育厅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实行编号管理,编号由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自动生成,一生一号,一式四份。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以及辽宁省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签约完成后,毕业生需尽快将《就业协议书》上交所在学院两份,经鉴证后纳入就业方案并办理派遣手续。

其中:签约单位所在地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非当地生源毕业生,若单位接收档案和户口,根据辽宁省就业主管部门要求,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外,还需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就业手续(简称接收函),否则不能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报到证。

如有不明事宜,可与学校就业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