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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手续和流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28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调整改派期限)为2年。择业期是自毕业当年度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6月30日止,如2021年的毕业生,调整改派期最后用限为2023年6月30日。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到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补办、调整改派手续。须持以下材料:

一、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择业期内申请改派

1.《就业报到证》原件;

2.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工作单位注销的,须有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

3.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4.原就业单位不变,报到证改派回生源地,出具回生源地证明,公司或所在学院盖章

二、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择业期内申请改派

1.《就业报到证》原件;

2.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份。

三、择业期内,《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补办

1.本人毕业证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超过择业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不能补办,只能办理派遺证明

1.2000年(2000)之后毕业的,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复印、身份证的复印件。

2.2000年之前毕业的,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等材料。

备注:如签约单位所在地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毕业生本人非单位所在地本地生源,另需提供当地人社局接收函。

 

往届生咨询电话:024-26901805

往届生线上办理邮箱:byspqfwb@163.com

往届生现场办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