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讨劳动教育与法律问题,学习劳动教育理念,2024年4月25日下午13:30在peim101,我院特邀日本劳动政策研修机构副主任研究员仲琦开展以“共同体力年与劳动法”为主题的专业讲座。本次讲座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张抗私主持,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及22级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生参加。
仲琦研究员首先通过提出一个令人深思的法理学问题,引出作为法理学分支的社会法正处于在私学与公法夹缝中发展的处境以及社会法学独立性课题的确立。仲琦研究员介绍了中国人大网对于社会法的定义属于功能性的定义,并不涉及其本质及区分标准,这就引发了对于社会法与民法关系以及社会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仲琦研究员进一步地阐述了他对社会法的理解。首先,要修正近代史民法的所有权绝对性与合同原则等基本理念造成的社会问题,平衡形式上平等但实质的当事人之间的力量关系。其次,规制对象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一定规模的共同体。仲研究员认为社会法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他讲明社会法这一问题早在十九世纪的市民法中就有体现。随即,仲琦研究员介绍了关于共同体理念的发展史及理论产生的背景,其中德国对于共同体理念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于他超越地域的民族共同体构成其起源。这进一步说明共同体的发展及其理论的产生是和时代背景息息相关的。早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共同体的概念就初具雏形。
紧接着仲琦研究员列举了日德劳动法理论与我国区别的多个方面以及以史为鉴说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法和劳动法的产生是伴随工人阶级出现的历史必然、先进的立法理念和技术,终究难以代替面包填饱肚子、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等理论。
讲座的最后,张抗私院长对仲琦研究员表示感谢,并宣布仲琦研究员为我院的特聘教授,张院长表示会继续加强和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建设,本次讲座让我院的教师和学生也是收获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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