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技学院艾滋病病情通报及防控工作方案(修订)
(大科校发[2023]59号)
依据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高校工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卫发〔2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落实方案。
一、加强疫情通报和工作沟通,建立重大疾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5〕198号)精神和《通知》要求,我校拟建立重大疾病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高校疾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讨制定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机制,由卫生所高楠任联络员,加强疫情通报和工作沟通,并建立案本。
(二)定期联系属地艾滋病防控专家指导组,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联系方式:夏莹奇,旅顺口区疾控中心,39363955)。
二、落实防控责任,切实开展各项学校艾滋病防控措施
(一)明确确定疾控机构为我校合理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对感染艾滋病学生提供告知、咨询、随访等服务,并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学校向学生提供咨询检测点联系方式,引导有易感艾滋病行为的学生主动进行检测。学校有义务和责任做好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由学生处心理咨询老师、相关辅导员老师、卫生所负责同志形成联动机制,并协助疾控机构开展高风险学生的行为干预。
(三)卫生所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符合治疗标准的学生艾滋病病人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管理服务。
三、学校要完成的具体工作
(一)每学年制定一次针对在校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相关部门在学校疫情通报及艾滋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
(二)由学生处在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指定一名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教师。
(三)学校在入学教育的计划中安排1课时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内容,且每学年每个在校学生不少于1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讲座时间。
(四)建立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卫生所等部门共同推进预防艾滋病教育的工作机制,在学校疫情通报及艾滋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由学生处负责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支持学生社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健康咨询等形式,传播预防艾滋病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
四、由学生处负责,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督导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学校成立疫情通报及艾滋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校领导
成 员:学生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卫生所所长及全体辅导员
(二)定期落实检查
认真落实大连市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定期对学校内部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开展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报刊、公益广告、“互联网+”等现代媒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政策法规宣讲,形成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校园氛围。同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管理措施、疫情防范等方面的培训,普及艾滋病等疫情的安全常识。
五、本方案由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立疫情通报制度 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大科院发〔2016〕34号)同时废止。
2022大连科技学院@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邮编:116052 联系电话:0411-8624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