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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报2019-2020学年度教学督导委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7-25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发挥教学督导对学校教学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实现我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迎接教育部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我校实施教学督导对专任教师全覆盖听课,对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起到积极推进作用。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教学督导管理条例》规定要求,2018-2019学年度教学督导委员聘期已满,重新聘任2019―2020学年度大连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委员,请各单位组织上报教学督导委员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督导委员人数

教学单位按照专任教师的 8%人数比例推荐教学督导委员,具体人数见下表:

单位

专任教师数

督导需求比例8%

机械工程学院

42

3

交通运输学院

25

2

电气工程学院

36

3

数字技术学院

53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57

5

外国语学院

46

4

设计艺术学院

30

2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17

1

基础学部

19

2

体育部

18

1

创新创业学院

5

1

学生处

2

0

合计

350

29

二、推荐条件

1、具有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工作6年以上经验;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获过省、市和学校教学奖励的讲师以上职称;

3、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在教学单位里教学质量公认为优良的教师;

4、教学督导委员可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安排连聘连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教学督导委员聘期为一年;

2、每位督导委员每学期平均听 18 人次,听课由本人按学校课表制定自己的听课时间及活动;

3、参与教学检查、评价、评优等工作;

4、学期期中座谈、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参与调研等活动,为学校发展献策。

四、教学督导委员待遇

听课的课时发放听课费,教学检查等工作不再另计工作量。教学比赛评价、评优等活动按学校规定实施。

请各单位于 2019 年8 月 14日提交附件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至教学质量保障处刘晔老师处。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19年7月25日

上一:关于对参加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评估的课程进行校级评审的通知

下一: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专任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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