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现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它是实施教育思想和教学计划的基本保证,是进行教学、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联合对各教学单位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10月11日—10月18日
二、检查安排
1.各教学单位10月11日—10月14日之前完成教学大纲的整改与自查,并按检查要求完成附表2和做好自查总结。
2.10月15日—10月18日教学质量保障处和教务处组织进行抽查。
3.各单位10月16日将附表2和自查总结电子版交教学质量保障处张纯娜。电话:86247185
三、检查标准
依据《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文档撰写规范(2019)》(大科教发〔2019〕35号,见附件1)中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与实践课)撰写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四、重点强调
1.教学目标定位要准确,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有力支撑。
2.教学内容应进一步细化,体现出具体的术语、概念等,不能只是教材目录,应采用《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进行描述。
3.考核方式合理具体、符合课程的实际。
4.严格按学校统一模板编制。
5.检查范围包括所有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部门的教学大纲认真讨论审核,使之真正成为指导课程教学的依据,以实现课程的教学目标。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