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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0-24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与教学质量,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迎接11月18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实验中心联合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10月28日至11月15日(第10周、第11周、第12周)进行。重点对本学期教学秩序情况、教研室活动记录、课堂教学、作业和实践(实验)报告、论文、试卷及实验报告进行自查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对象为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授课教师。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内容主要是:教学秩序、教研室活动记录、课堂教学、作业、论文、试卷及实验报告。检查标准与学校下发的《大连科技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相一致。

(一)教学秩序

教师上课教学材料齐全,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认真维持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上课是否“三带”,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是否进行批评教育。课堂教学效果,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听课状态;教师调、带课情况。

(二)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

课堂教学是指教师在课堂进行的讲授。教师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教学大纲安排讲授内容。

课堂教学的检查标准见附件1。

(三)作业

检查本学期课后作业的布置及批改情况。

作业的检查标准见附件2。

(四)课内实验及集中实践课程

课内实验在教学计划中应明确开设的学时及实验的类型(基本实验、设计型实验、综合性实验),要有实践及实验教学的教学大纲、课内实验的指导书或者任务书,要求有明确的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实验报告要有批改;集中实践课程要求有教师工作手册、实践教学实施计划、任务书或指导书、课程考核方案、成绩单、课程总结及作业,要求作业要有批改。按《大连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和实践(实验)报告的检查标准见附件3进行检查。

(五)召开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形式(以专业或年级为单位)由各学院自定,之后将座谈会会议记录(含参会学生名单)提交教学质量保障处(模板参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自查方案,逐项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填写在附件5中,并总结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教学单位自查总结报告。

(二)学校抽查

以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实验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教学秩序以及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论文、试卷进行抽查。(对各教学单位具体抽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

检查结束后,教学质量保障处将汇总各教学单位检查结果、督导委员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把汇总材料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供各教学单位进行持续改进,以不断规范教学秩序、发现薄弱环节、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教学质量保障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改进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踪。

五、具体要求及安排

10月28日-11月8日,各教学单位完成自查和教学检查总结。

11月11日各教学单位将自查情况统计表及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及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上交教学质量保障处王月:电话:67179

11月12日-11月15日,教学质量保障处汇总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检查结果和联合检查组在抽查发现的问题并结合督导委员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把汇总材料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并召开总结反馈会。

各教学单位自查方案、原始材料及自查总结等材料按《大连科技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自行存档。

 附件1:课堂教学检查标准

 附件2:课程作业检查标准

 附件3:实验报告检查标准

 附件4: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

 附件5: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19年10月24日

上一:关于对参加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评估的课程进行校级评审的通知

下一:关于召开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全体督导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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