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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29

校内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校打造特色、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开端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师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参赛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实验员可选择讲授实验课、实习实训课。

二、比赛时间

2021年4月至6月。

三、比赛方式

大赛由教学质量保障处承办。分为网络竞赛、现场比赛两个环节。

1.网络竞赛。分为文科、理科两类,不受专业类别限制。自愿报名,名额不限,由单位统一报送参赛名单(详见附件1)。参赛选手需提交“授课视频+教学设计+课件(PPT)”的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个人有关信息。授课视频控制在20分钟以内(含3分钟说课;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教学设计应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内容;教学设计、课件(PPT)要与授课视频内容保持一致。

2.现场比赛。参赛选手由网络竞赛选拔产生,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现场打分,并按成绩确定排名。

四、评审规则

(一)网络竞赛环节

组建专家评委组,按照《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对参赛选手作品进行打分,根据得分确定20名选手进入现场比赛环节。

(二)现场比赛环节

组建专家评委组,按照《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对每位选手的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排定名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1名(不分文理),文理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将优先推荐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教师教学大赛。

六、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把教学大赛作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踊跃报名,精心准备。

2. 请各单位于4月9日前将参赛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保障处。网络竞赛环节请参赛选手于5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上传至超星学习通“大科院2021年教学大赛(网络竞赛)”平台。

     现场比赛环节定于6月中下旬举办,具体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3. 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不得有不良信息内容。大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除报名表之外,参赛选手提交的参赛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个人信息。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大连科技学院2021年教师教学大赛参赛名单汇总表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


教学质量保障处

2020年3月29日

上一:关于对参加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评估的课程进行校级评审的通知

下一:关于组织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质量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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