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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14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连科技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大科校发〔2023〕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课程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课程
2020年度省级一流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二、评价内容

《大连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评价标准》(见附件)中涉及的教学团队、教学设计、课程资源、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成效等主要内容。

三、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1、课程自评
各课程团队根据指标体系,准备相关支撑材料,4月21日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学评价办公室。
2、专家评价
4月24日-5月6日,专家进行材料审阅;
5月8日-5月19日,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访谈等。
3、反馈阶段
6月,根据评审情况,专家组出具反馈意见报告。
四、工作要求
本次评价主要考察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近两年来的建设与改革情况,参评课程需对照指标体系,准备相关支撑材料,要求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参评课程开展自查。在专家组现场考察期间,汇报课程建设情况,接受专家组检查和访谈等活动。


附件:大连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评价标准/jxzlb/uploadfile/file/20230314/20230314093540_913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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