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检验和提高新教师的教学水平,进一步夯实新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加强新教师对课堂教学模式的探讨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接受导师辅导的新教师。
二、 考核要求
1. 授课内容:根据教师主讲课程自选。
2. 授课时长:20分钟(包括不超过5分钟的说课)。
3. 活动地点:PEIM教学中心。
4. 活动时间:8月1日上午8:30。
5. 需携带材料:纸质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教案各一份。
6. 其他要求:被考核的新教师导师需参加旁听。
三、考核评审组
1.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及教学质量保障处推荐评审成员。
2. 各教学单位推荐一名评审成员,选拔标准为:院长、副院长或具备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具体推荐人员名单请于7月19日之前报送至教学质量保障处戴江维(联系电话:86187185)。
3. 外请专家,由教学质量保障处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安排。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19年7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