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督导委员对听课教师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被听课教师对教学督导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也是保障督导工作正常开展的有效措施。为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开展,根据教学工作要求,特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委员和教师互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7月9日至7月16日。
二、评价对象
1. 教学督导委员评教评价对象:本学期按照任务安排听课的所有任课教师。
2. 教师评督导委员评价对象:本学期所有听过自己课的督导委员。
三、评价方式
登录教学质量监控系统http://zljk.dlust.edu.cn/login,或者在校内网OA系统进入地址http://oa.dist.edu.cn:8088/,登录后点击“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进入查询授课教师或督导委员进行评价,教学督导对教师的评价分为A、B+、B、B-、C五档,教师对教学督导评价分为A、B、C、D四档,其中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
四、评价要求
1、教师要在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中对本学期的听课记录进行回复,各单位负责人在教师反馈之后也要代表本单位对听课记录进行回复。
2、为了更好的保证评价操作的流畅性,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或搜狗浏览器。
3、要求教学督导委员和教师都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自己负责、对督导委员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确保本次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本次评价是全员评价,各教学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教师、督导委员漏评,确保参评率。
5、评价结果将在不同范围内使用,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6、评价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校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学督导办公室刘晔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245022。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