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技学院教室管理办法
1.大连科技学院教室是为全校师生提供的教学场所,为了保证全校师生教学需要,实现“全面规定、统一管理、合理安排、有序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2.教室使用坚持服务师生原则,原则上只供本校师生使用。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凡在教室中学习的学生有使用和维护教室内一切设施的权利和义务。
3.不准在教室内乱贴、乱画;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吐痰、乱丢皮核、纸屑;不准大声喧哗、做有碍他人学习的任何事情;不准私自搬动、拆卸、刻画桌椅,不准在教室内有不文雅行为。
4.爱护教室内照明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随时关灯,注意节电,非正常操作引起多媒体教学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5.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室的统一调配,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教室。借用教室需要提前办理网上借用手续,学院(部)盖章后交由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6.学生社团活动需要通过团委指定负责教师办理网上借用申请;各学院学生开展活动可通过各学院指定负责教师办理网上借用申请;机关及校内其他单位借用教室需指派专门负责教师办理网上借用申请;当学期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本人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借用申请。
7.全校教师、学生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各教学楼内的教学设施,人为造成损坏者需照价赔偿。
8.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借用教室开展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仅限教学周的周一至周五晚上、双休日全天。
9.教室使用者、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学校对各类教室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违者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10.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