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实验)
教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有计划地使用教学资源,保证本学期各门实践(实验)课程规范有序进行,请相关任课教师按要求提交教学实施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项目
1.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
2.大连科技学院课内上机教学计划表;
3.大连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进程计划(校外部分);
4.大连科技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进程计划(校内部分)。
二、提交时间
以上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3月15日15:00前提交。
1.2.3项 交至教务处实践科王老师。
4项 交至实验中心杨震老师。
三、具体要求
1.实践课按照学校规定,每周需完成22课时,其中教师指导20课时(每天4课时,排进课表,建议教师选择1-4节或5-8节),另有2课时可安排学生自行查阅资料、写报告或调研等(不排进课表)。
2.所有课程需遵守学校秩序,严格按照铃声上下课。
3.每名教师指导一个班级,如有特殊情况一名教师同时指导多个班级,二级学院将信息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4.未在教务系统进行排课的,需在系统上占用教室,打印表格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视为占用成功。
5.教学实施计划提交后,教务处将课程安排录入教务系统,原则上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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