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实验)
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有计划地使用教学资源,保证本学期各门实践(实验)课程规范有序进行,请相关任课教师按要求提交教学实施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计划项目
1.课内实验、上机教学实施计划;
2.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
二、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实践课每周必须保证5天,每天必须保证6学时,一个教师只能指导一个班。
2.请任课教师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提交。各计划于3月14日15:00时前,送交教务处E309室王世东老师,校内实验相关计划交至实验中心徐鹏老师处。
3.及时补报。
计划如有不确定因素无法完整填报,也务必按时间要求将基本信息(任课教师、上课班级、实验项目、工作量分配结果、教学任务等)进行填报提交,其它信息待确定后及时补报。
4.实践、实验课需占用实验室及机房的教师,须先在系统占用教室并打印单据,然后经教务王靖涵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各学院需优先使用本部门专属机房,如需占用其他学院机房或实验室,须经两学院相互协商后使用)
备注:实验、上机计划表和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处下载。
实践教学实施计划.doc
课内实验、上机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