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予以学生王晨等四人退学处理的公示
王晨,女,交通运输16-1班学生,学号1603060106;
王雅婧,女,房地产16-1班学生,学号1402110119;
邢楠楠,女,物流管理15-2班学生,学号1502050215;
以上三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
王诗程,男,机械制造17-3班学生,学号1503040424;该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大科校发[2019]35号)第九章第四十条第三款和第六款规定,予以学生王晨等四人退学处理。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五天,即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9日。如对以上处理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