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一、检查内容
1.对照立项申请报告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主要内容研究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项目组自查、教学单位复查和学校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时间:12月16日——12月19日)
各项目组根据检查的内容,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整理汇总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
2.教学单位复查(时间:12月20日——12月22日)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复查和评审,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填报《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并对《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和签署意见。
3.学校审查(时间:12月23日——12月25日)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的复查和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形成学校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
(2)《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3)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正式出版的论著、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能证明所取得成果的相关支撑或应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在《报告书》后面)。
2.时间要求:
12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E206办公室。
四、结果处理
1.各教学单位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并及时将项目存在的问题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中期检查无明显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将限制研究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