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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省级、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16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2019〕167号)精神,为全面了解我校承担的教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省级、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照立项申请报告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主要内容研究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项目组自查、教学单位复查和学校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时间:12月16日——12月19日)

各项目组根据检查的内容,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整理汇总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

2.教学单位复查(时间:12月20日——12月22日)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复查和评审,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填报《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并对《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和签署意见。

3.学校审查(时间:12月23日——12月25日)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的复查和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形成学校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

(2)《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3)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正式出版的论著、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能证明所取得成果的相关支撑或应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在《报告书》后面)。

2.时间要求:

12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E206办公室。

四、结果处理

1.各教学单位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并及时将项目存在的问题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中期检查无明显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将限制研究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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