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予以学生张倩等十六人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本学期学籍清查结果以及各二级学院反馈,现将张倩等十六名学生的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大科校发〔2019〕128号)第九章第四十条第三、五、六款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予以学生张倩等十六人退学处理。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即2020年12月9日止2020年12月22日。如对以上处理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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