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推进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持续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结合我校“一流课程”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分级开展课程建设工作。现将2020-2021 学年校级优质课程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认定目的
秉承“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的基本理念,以建设高质量课程集群为目标,各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及课程建设情况,遵循“合格—优质—一流”逐级申报的原则,从2020-2021学年开设的必修课程中,认定出校级优质课程,为我校一流课程的建设储备力量。
二、课程认定范围
(一)参与认定的课程
1.纳入最新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理论类和实践类课程。
2.课程负责人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近三年完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
3.优先认定2018 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基础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关键实践课程。
4.原则上有两名教师承担本课程讲授任务,其中有1 名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并负责该课程建设和管理。
(二)不参与认定的课程
1.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及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校外实习类课程;
2.2020年校级金课已结项和延期、暂缓课程不参与认定。
三、课程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是课程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单位,在依照“大连科技学院2020-2021 学年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评价表(附件1)”的前提下,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及课程特点,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细化评价指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 年12 月24 日前报教务处备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课程负责人填写“大连科技学院优质课程申报书(附件2)”及其它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评审,认定后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2020-2021 学年优质课程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及已认定课程的建设标准评价表、申报书于2021 年3 月15 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教学质量保障处根据“大连科技学院2020-2021 学年课程建设标准评价表(附件1)”进行校级检查与评估,如所检查结果与学院(部)认定结果不一致,且不一致课程比例占该学院(部)被抽查课程比例的三分之一及以上,则不予认定该学院(部)此次评审结果。
四、其它
1.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将从校级优质课程中遴选;
2.课程认定结果将作为支持课程后续建设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3.课程认定结果将作为课程负责人及课程组成员申请教改课题、参与教学相关优秀评选和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牟琳
办公地点:E206
联系电话:86245048
邮箱:mulin@dlus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连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评价表
2.大连科技学院优质课程申报书
3.2020-2021学年优质课程汇总表
大连科技学院
2020 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