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教学基本功训练, 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
学校成立“大连科技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学基本功大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选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参赛资格
参赛教师必须是在学校独立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在35 周岁及以下(1985 年1 月以后出生)。
2. 按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近3 年内无教学事故。
三、规则与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各教学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制定各单位初评工作实施方案,在本单位进行初赛选拔,并将初评工作实施方案(含初赛名单、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各单位参加初评的教师要占本单位青年教师的50%以上。
2.根据初评结果,按本单位现有专任青年教师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推荐参赛人选(原则上按下表分配名额),填写《大连科技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推荐表》,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 月30 日前将《大连科技学院2020 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初评汇总表》、《大连科技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推荐表》报送至教务处E206 办公室。
教学单位参赛名额
机械工程学院 2人
交通运输学院 2人
电气工程学院 1人
数字技术学院 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2人
外国语学院 2人
设计艺术学院 2人
基础部 1人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人
体育部 1人
总计16人
(二)第二阶段
根据各教学单位选拔结果,学校组织进行教学基本功讲课大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赛教师需讲课20 分钟,按完整的一小节课安排教学环节。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现场评审。校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师获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四、表彰
1. 学校将依据相关文件对获得教学基本功大赛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获奖教师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优先推荐和评定。
大连科技学院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