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讲师职称,独立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皆可提交教案;凡面向我校学生开设的本科课程,经过一届以上教学检验的本学年教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参选者须提供一门课程一学期至少16学时的教案,多媒体课件、PPT、讲义讲稿或提纲式的简案不能作为教学教案参评。
2.各教学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制定各单位初评工作实施方案,在本单位进行初评。原则上各单位参加初评的教师要占本单位专任教师的50%以上。
3.参评教案应严格按照《大连科技学院教案编写与管理规范》(教务发〔2019〕2号)编写,各教学单位应对照参评教案的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进行评选。
4.根据初评结果,按本单位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评教案,推荐教师填写《大连科技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各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教学单位 |
分配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2人 |
交通运输学院 |
2人 |
电气工程学院 |
2人 |
数字技术学院 |
2人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人 |
外国语学院 |
2人 |
设计艺术学院 |
2人 |
基础部 |
1人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1人 |
体育部 |
1人 |
创新创业学院 |
1人 |
总 计 |
18人 |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8日15:00前将推荐的教案纸质版一份和《大连科技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报送至教务处E206办公室,同时将教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ulin@dlust.edu.cn。
学校将组织优秀教案展示活动,对获得优秀教案荣誉的教师进行表彰,在评职称、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联系人:牟琳 86245048
附件:
1.大连科技学院教案模板
2.大连科技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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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