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中信息化平台的应用,现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超星网络平台,为学生学习提供指导和支持。在开课前,教师需将课程大纲、课程介绍(视频或文字形式)、考核方式及标准、学习参考资料等上传到课程平台;
二、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将授课PPT、课外习题等在课前上传到课程平台;
三、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课程平台,记录课程出勤情况、开展课堂问答和调研、实施课上和课下阶段考核、布置和批阅课程作业、进行课程指导和答疑;
四、任课教师可将录制的MOOC和微课提前上传到课程平台,方便学生开展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倡导教师在保障实现教学目标的前提下,利用平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积极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改革。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教务处将联合教学质量保障处对照上述要求开展相关检查。请任课教师及时上传课程相关资料,尽快完善教学信息化平台建设。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