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
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1〕11号)要求,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现予开始,具体申报材料和要求详见附件。
一、申报材料
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2021版)》一式2份,电子版命名为: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主持人-申请书)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项目论证)活页(2021版)》(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命名为: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主持人-活页)
3.按推荐顺序排序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2021年度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二、提交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2月1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部门+基金项目”命名,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说明
1.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三个及以上项目申请。
2.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8人。
3.获准立项的省社科基金的项目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和立项设计、计划。确有特殊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规划办批复后,方可进行变更和调整:(1)变更项目负责人;(2)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3)改变项目名称;(4)改变最终成果形式;(5)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6)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期一年以上的;(7)中止项目协议;(8)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联系人:史林 E-mail:42800046@qq.com
电 话:86245048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