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3号),按照2023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23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
(一)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中提出的基础条件。
(二)支持以获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为依托,与相关产业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和双创指导教师团队,实施一批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共建一批优质课程,开发一批实习实践岗位,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项目。
(三)支持与相关企业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共建应用型本科新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二、扎实推进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一)请2021年1月获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新区现代产业学院”,聚焦七项建设任务,加快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建立新型资源共享机制。
(二)支持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依托,组建“优秀校友导师团”,实施一批联合培养专项,探索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支持根据建设实际对现代产业学院名称、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行调整,重新申报。
三、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切实做好2023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现有产业学院建设及调整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取得实效。辽宁省教育厅将在一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示范专业、特色示范课程,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指导教师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特色示范培训课程,以及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等遴选推荐工作中,进行重点支持。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现代产业学院(含现有产业学院调整重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交到E20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ulin@dlust.edu.cn。
(三)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情况。下半年辽宁省教育厅将开展综合评价,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宣传推广;对进展缓慢、尚无明显成效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一年后经复评仍无实质性进展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撤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琳
联系电话:0411—8624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