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改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及2022年省级、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省级及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其中省级项目包含一般项目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
二、 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立项申请报告开展工作及项目实施计划(年度进展)的执行情况等。
2.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教改论文论著、质量工程项目、制度文件、获奖情况等。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的可能影响实施计划有效完成的主要问题或因素,需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一阶段的工作实施安排、预期研究成果和完成时间,以及项目研究最终能否如期完成等。
三、 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项目组自查、各单位复查和学校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时间:3月9日——3月16日)
各项目组根据检查要求,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整理汇总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
2.各单位复查(时间:3月17日——3月21日)
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复查和评审,给出检查结论。填报《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附件3)并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进行审核和签署意见。
3.学校审查(时间:3月22日——3月24日)
学校将对各单位的复查和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形成学校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四、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正式出版的论著、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能证明所取得成果的相关支撑或应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在《报告书》后面)。
2.提交时间:
3月22日前,各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E202办公室。
五、 结果处理
1.各单位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并及时将项目存在的问题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学校审查如无明显阶段性研究成果或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3.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有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的研究者,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出变更申请。
联系人:王雅楠 E-mail:wangyanan@dlust.edu.cn
电 话:86245048
附件:
1.2021年省级及2022年省级、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