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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战略性新兴领域 “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0

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65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强高校战略性新兴领域卓越工程师培养,现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关键要素作用,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及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未来产业等领城,以及其他具有重要战略性、基础性的相关领城,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专业核心教材建设,并同步开展核心课程、重点实践项目、高水平师资团队建设工作,形成优质教学资源库。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通知》(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要求

我校最多可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1支教材建设团队,各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1支教材建设团队申报。

(二)建设要求

教材建设团队需按照《通知》(附件1)提出的四项建设任务,积极组建教材建设团队,科学论证教材建设方案。聚焦战略性新兴领域,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紧跟产业发展前沿,紧密结合专业特色,认真规划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目标任务、实施路径、预期成效等,打造示范性教材建设团队。鼓励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高校牵头开展区域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

三、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教学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15:30前将《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方案》(附件2,应含建设团队、建设任务、合作单位、分工及进度安排等,PDF版及Word版)及《附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教材体系建设工作区别于教材编写申报,最终教材建设团队应包含一所牵头高校、若干参与高校以及企业、出版社相关人员,请各意向教学单位务必认真研读《通知》(附件1),按要求报送建设方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雅楠

联系电话:0411—86245048

邮箱:wangyanan@dlust.edu.cn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2.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议方案

3.附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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