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的度量标准,即学生学习的质量,采用“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 评定。
1.学生成绩考核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2.“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的评定方法:
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相应课程成绩绩点
具体换算如下表:
说明:公共选修课、辅修专业课不参加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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