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校发〔2023〕77 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 号),根据《大连科技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大科校发〔2020〕51号)中提出的关于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讨论研究决定,确定“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3个微专业人才培养项目为第二批试点。
开展微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是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微专业旨在学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外,立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与深度融合,加强行业企业与人才培养的联动,围绕某一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同时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和实用性,使学生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学校将为微专业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定期进行教学督导和课程评估,提升微专业建设水平。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