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引导学校牢固树立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和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此次推荐。
二、申报条件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同时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且在我校工作5年(含5年)以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优秀教师;
2.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2020年~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先进,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及质量工程项目,并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
4.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爱;
5.重视教学队伍建设,热心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重视师德教风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
具体评选标准详见《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1)。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不能参加教学名师评选:
1.出现过师德失范行为者。
2.受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者。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近三年出现过教学事故者。
5.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者。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23年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四、评审办法
1.名额限制,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2.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2023年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现场教学录像和相关支撑材料。
3.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审核相关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进行推荐,于2023年6月16日15: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E202。
4.现场答辩,学校将于2023年6月30日组织校内专家对照《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结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与现场答辩,确定拟定人选,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学校在校级教学名师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评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豪 电话:86245048
电子邮箱:1390481701@qq.com
附件: 1.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2.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3.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