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中心函〔2023〕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2/23学年度本科论文抽检及抽检专家库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做好自查、审查和填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经,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环节,严格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我校所有2022/2023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须上传抽检平台,抽检比例不低于2%。
二、工作内容
1.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补充字段共12个,其中必填项10个:论文题目、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指导教师、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论文(设计)类型、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选填项2个: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其余要求详见《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2)。
2.论文原文报送
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查重报告不要求上传,各二级学院负责学术道德审查,并对结果负责。上报的论文原文文件类型要求为PDF。其余要求详见《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2)。
3.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工作安排
1.6月1日-6月25日,各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规范自查、审查工作。
2.6月26日-7月15日,各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收集与补充工作、专家库信息收集与更新工作。
3.8月25日-9月22日,各学院按照数据上报要求准备毕业论文(设计)原文。
4.各阶段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