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3年7月3日开始,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周考试定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11日进行。考试日程与考试通知同时公布,详见附件1。重修学生名单以教务系统选课记录为准,可自行登录教务系统确认。
二、严肃考试纪律
请各学院辅导员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大连科技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大连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等相关文件,切实加强考前考风考纪以及诚信考试教育。
三、监考与巡考
1.本次期末考试课程时长一般为60-120分钟,请监考老师注意考试时间并提醒考生。
2.请监考老师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照片是否相符。
3.监考人员在考试进行 15 分钟后,禁止学生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开始后 60 分钟内,禁止学生退场。
4.在考试进行期间,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看手机、书报杂志或聊天,手机必须置于关机或震动模式,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对于考试期间没有尽到职责的监考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5.监考人员请按照《大连科技学院监考人员守则》认真完成监考任务,详见附件2。
6.期末考试期间,请各学院(部)领导进行巡视,并详细填写“巡考记录单”,于当场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考务科。
7.巡考人员请按照《大连科技学院巡考人员职责》认真完成巡考任务,详见附件3。
四、试卷分卷、装订、阅卷、归档
1.考试前试卷按考场分卷后需密封并加盖学院印章。
2.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整理好本考场试卷、监考指令等材料一并送交至领取试卷处,并将试卷装订好阅卷头纸,各门课程的阅卷工作,应在学院(部)的组织下有序进行。归档按照《大连科技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执行。
五、成绩评定及提交
本学期各学院(部)的所有成绩请于2023年7月14日11:00前在系统完成提交,并于当天提交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以开课学院为单位统一送交教务科E306归档。如无法按期完成送交的单位,须提交情况说明(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正考使用白色A4纸打印一式两份,重修使用蓝色A4纸打印一式两份。总评成绩不及格或60分以下(不含60分)使用红色签字笔将分值画圈。成绩输出打印网址:http://jw.dlust.edu.cn。联系电话:86245056。
六、关于课程补考
1.补考课程
本学期理论课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前的补考。
2.考试时间:
2023年8月26日至8月27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