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保障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集中实践类课程
本学期校内进行的集中实践类课程包括实践、实训、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大部分集中实践类课程课时已排入教务系统,任课老师登录后可查看,因课程具体使用场所未明确,无法统一排入系统,要求任课教师在系统内通过“调停补申请”流程,将授课地点确定。系统开放调整时间为8月23日8:00—8月25日15:00。针对课程调整要求有几点说明:
1.如授课时间无变化,仅确定教学地点,申请“教室调换”流程。
2.如因实验室分配,需要同时调整时间和地点的,申请“调课” 流程。
3.开放时间内的调停补,仅限实践课程调整,理论课不可申请。
4.开放时间内的调停补不计入学院年度调代课次数。
5.实践课要求每周五天,每天4课时,每周共20课时,周四下午不排课,原则上周六周日不排课,非合班课程不安排在同一教室。
6.如同一实验室同时多个班级使用,学院内协调使用时间。
7.学院优先使用本部门实验室/机房,使用其他学院资源的,须经同意后使用。
8.实践课表定稿后,除教师因故调课外,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课表进行教学。
9. C座多媒体为新生排课预留不可占用。
10.如排课出现缺课时、缺教学任务,请学院将信息集中反馈给教务处张毅飞老师。
二、校外集中实习课程
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就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此类课程在教务系统中只排入教学任务,不安排具体节次及地点,课程任务显示在学生课表最下端(如图1)。实习类课程要求任课教师提交实习计划,写清每日实习地点及实习内容,待系统调整好后发布具体通知。如实习类课程较多时间于校内进行,需要排入教务系统的,学院集中将课程信息于8月24日15:00前反馈给教务处张毅飞老师。
三、大四校外分散实习课程
涉及大四校内校外二选一的课程,需要根据学生实际选择情况系统内更新教学任务。二级学院需在8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任务单及分班后学生名单(附件1 大四学生校内外教学任务及名单统计表)交实践科张毅飞老师。
四、理论课内实验课安排
理论课内实验课未排入系统,任课教师按照实验课任务自行在系统内占用实验室/教室。实验室占用具体要求见实训中心《实验室预约及使用流程的通知》。实践类课程系统内调整及教室、实验室占用时间为8月23日8:00—8月25日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