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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科技学院2023年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06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推进我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与校外合作单位签署协议,并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的全校各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评选条件

1、实践教学合作单位在本地区、本行业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单位领导重视,积极支持我校师生的实践教学活动,且连续承担实践教学任务2年以上。

2、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用于教学的设备先进、设施齐备,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3、实践教学基地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能积极配合各专业按照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组织严密。

4、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安全措施到位,未发生实践师生安全或卫生事故。

5、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践教学效果好。

6、二级学院聘任或指派有专门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负责与共建单位联系工作,使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能够高质量满足各项实践教学任务。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审定。

2、申报材料

(1)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总结报告(包括实践教学合作单位简介、实践教学条件、实践教学形式、实践教学内容等基地基本情况;近三年学生实习(实训等)开展情况;就业、实践教学合作单位人员参与人才培养、在校教师提供科研咨询及行业人员培训服务等基地运作情况;建设思路及成效等),本报告格式不限,样式不限;

(2)大连科技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附件);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签订的基地协议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照片等);

3、申报时间

申报的材料须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阅签名后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1份至教务处实践科张毅飞老师,提交电子版至电子邮箱:zhangyifei@dl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办法

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荐数量为每学院2个,最终获评数量由基地整体建设情况而定。对获得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单位,将给予表彰。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上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关于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三次教学工作例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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