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强化管理,提高育人质量,不断促进全校教师教学技能有效提升和教学方法持续改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评选优秀教案,引导教师热爱教育、倾心教学、潜心育人,坚守教育初心,勇担育人使命。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中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二、参评范围
1.参评教师需是在我校独立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
2.参评教案原则上需是面向我校学生开设的、经过一轮以上教学检验的本科课程教案。
三、教案编写要求
1.教案编写规范,参评教案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在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学情的基础上,根据每门课程的内容和特点自主编写。教案编写符合《大连科技学院教案编写与管理规范》(教务发〔2019〕2号,附件1)要求,使用《大连科技学院教案模板》(附件2)。
2.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合理,教学重点阐述清楚,教学方法新颖得当。
3.教学进程安排合理,教学内容准确无误,教学过程完整严密,各教学环节安排得当,时间分配合理科学,能结合教学内容与学科特点合理设计运用多种教学手段达成教学目的。
4.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考虑学生基础知识、专业背景、学习能力、认知水平等各方面的差异,针对学生的特点来设计富有层次的问题、提出不同难度的任务。
5.有板书安排、有上课提问的设置,有与学生互动设计,有辅导、答疑的问题与难点。
6.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课程应有贯彻始终的思政育人目标,通过系统的安排,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实现专业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同频共振。
7.在符合教案基本规范的前提下,鼓励教师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和教学风格,充分发挥个性、特点和才华,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
8.参评教案严禁抄袭和剽窃,对有抄袭嫌疑的,一经确认,即取消评审资格。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参评教师须提供一门课程一学期至少16学时的教案,多媒体课件、PPT、讲义讲稿或提纲式的简案不能作为教学教案参评。
(二)教学单位评审推荐
1.各教学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参照《大连科技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标准》(附件3),制定各单位初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评审工作,原则上各单位参加初评的教师要占本单位专任教师的50%以上,建议各单位保留初评过程性材料。
2.各单位要对参评教案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参评教案质量。
3.根据初评结果,按本单位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评教案,以“推荐单位+课程名称+参评教师姓名”命名,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教案及推荐表(附件4)交至教研科办公室E202,电子版推荐教案及推荐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1390481701@qq.com。
各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教学单位 |
分配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2人 |
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 |
4人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3人 |
经济管理学院 |
3人 |
外国语学院 |
2人 |
设计艺术学院 |
2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人 |
创新创业学院 |
1人 |
基础部 |
1人 |
体育部 |
1人 |
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1人 |
总 计 |
21人 |
五、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教案经教务处审核、学校公示后正式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展示交流活动。
联系人:付豪 联系电话:86245048
附件:
1.大连科技学院教案编写与管理规范
2.大连科技学院教案模板
3.大连科技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标准
4.大连科技学院优秀教案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