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529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推荐课程在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课程须经校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1.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经校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5.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四、推荐要求
(一)名额分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529号)要求,我校可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共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各教学单位按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限额共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限额1门进行推荐。
(二)遴选要求
1.所有申报课程均须为已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鼓励各教学单位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支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3.请各教学单位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确保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五、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5日12: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包括附件材料)、政治审查意见(附件3)、学术评价意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932493048@qq.com,纸质版交至E202。
六、有关说明
1.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教育厅通知(附件1)、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下载。
2.政治审查意见(附件3)和学术评价意见(附件4)由教务处统一盖章。
3.联系人:李彩云 联系电话:86245048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3:政治审查意见
附件4:学术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