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科技学院项目库和案例库
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大连科技学院2023年项目库和案例库建设的通知》(大科教发〔2023〕101号)和《大连科技学院项目库和案例库建设指导意见》(大科教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了解2023年开展的项目库和案例库建设情况,现将建设成果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3年项目库和案例库建设申报的建设周期半年以内(包括半年)的项目和案例(如附件);对于2023年申报的建设周期半年以上的项目和案例,请在建设期满后主动提交成果材料进行验收,不另做通知。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项目库案例库建设成果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的pdf版电子文件。
2、上述材料按项目或案例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和材料均以“项目/案例-名称-项目负责人”格式命名。
3、各学院须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本学院所有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yifei@dl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