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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结题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24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和《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或已经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

所有课题结题材料只提供电子版。

1.请课题主持人以“姓名+课题名称”为文件名建立个人结题文件夹,内含《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研究报告和重复率检测报告(低于15%);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等材料。其中《评审书》学校盖章一页由学校统一加盖公章后再发送给各课题主持人,各课题主持人自行加入此页后按照“评审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的顺序合成一个 PDF 文件。(说明:项目若无重要事项变更无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如有请于10月31日前将变更表送至E202,学校统一组织盖章及签字)

2.请各单位统一上报结题文件夹和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结题申报信息表。

三、受理时间

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aoyuanyuan@dlust.edu.cn

联系人:包媛媛

联系电话:86245048


附件: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结题申报材料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

点击下载

上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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