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填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养方案课程信息核对
原则上以系统数据为准,不予变更。如课程信息有误,请由开课教研室主任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培养方案课程变更申请,详细操作方法请参阅操作说明(附件1),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培养方案课程变更申请提交时间:4.3-4.9,请开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研室主任提交申请-教学副院长(主任)审核通过,逾期系统功能关闭将不能操作。
二、教学计划学时填报方式
根据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排课进程安排,各教学单位须依照填报批次,完成线上教学计划周次及学时填写:登录教务系统——培养过程管理——教学计划周次维护。
详细操作方法请参阅操作手册(附件2)。
三、填报时段
各单位教学计划集中填报时间段:4.11-4.29:
第一批次:实践课线上填报(4.11-4.16)
第二批次:公共课(一)线上填报(4.18-4.22)
第三批次:专业课线上填报(4.24-4.28)
第四批次:公共课(二)线上填报(4.29-4.29)
四、教学计划周次填报注意事项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期末考试占2周、教学部分共18周,填报计划周次时需注意第19周、20周不安排教学任务,周学时不填。
2、各专业实践课应尽量在学期初或期末集中时间进行,以保证理论课连续的授课周。
3、实践周内理论课与实践课不并行。实践课填好周次后,理论课授课按照教学周减去实践周所得周数进行分配。例,25-26-1学期共18个教学周,某专业有2周实践课,则理论课应按16个教学周来分配。
4、原则上周总学时不得超过28学时,且各周学时分配需均衡合理。
5、周学时不得出现1、3、5等奇数,一律按偶数分配。
五、教学计划答辩及任务单工作安排
线上学时填报完成后,教务处将统一进行汇总、整合,并就各单位填报实际情况,针对学时分配异常或相关内容存疑的部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教学计划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待后续统一安排。根据各单位教学计划答辩完成情况,暂定第十周下发任务单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