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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5-30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供知网等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报告相似比不得高于20%。研究重点课题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已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XX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一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查重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并提交电子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需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四、提交要求

各单位须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对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9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E202办公室。

         

联系人:包媛媛       E-mail:baoyuanyuan@dlust.edu.cn

电  话:86245048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一览表

上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关于受理2022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延期项目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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