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校发〔2025〕39号 2025年4月1日发布)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与结构,提升学科专业与人才需求的契合度,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及《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辽教通〔2024〕499号)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四个面向”,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需求,聚焦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交叉融合、动态调整”的学科专业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科技创新能力。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服务发展。围绕辽宁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需求,优先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
2.分类优化,特色发展。强化工学优势,推进新工科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动态调整低质重复专业。
3.协同联动,动态调整。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强化行业企业参与,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链、创新链精准对接。
(三)主要目标
新增8-9个新兴学科专业,停招或撤销3-6个就业率低、社会需求弱的专业,优化改造一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传统专业,全校本科招生专业控制在30个左右,工科类毕业生占比保持在65%以上,培育1-2个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到2035年,使学校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办学特色更加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专业预警与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
修订《大连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完善专业预警与调整机制,实行动态调整,每年组织专业动态调整工作,依据招生录取率、就业质量、专业评估结果等核心指标,对社会需求不高、与学校发展定位不符、省内建议暂缓申请增设且生源较差的专业采取预警、暂停招生或撤销等调整措施。到2027年,停招3-6个左右基础差、实力弱、与区域经济发展匹配度不强、制约学校长远发展的专业。
(二)做大做强优势学科专业,打造特色专业
以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为依托,推进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3个省级一流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7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围绕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照“面向需求,调整结构,打造特色”原则,建设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文化艺术5个专业集群,每个专业集群重点打造1-2个核心专业,资源共享、联建互动、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地推动专业集群建设,加大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和统筹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化一流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持续建设交通运输、社会工作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培育点,力争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三)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新兴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定位,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对标辽宁新时代“六地”产业优势,聚焦智能制造、新能源材料、工业互联网等区域重点产业需求,布局和优化专业设置,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设“四新”专业8-9个左右,提高专业群与地方产业链的契合度。
(四)推进传统专业升级改造,落实“四新”要求
主动适应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聚焦区域产业发展需要,采用学科交叉融合、“数字化”“信息化”等方式推动现有工科专业升级改造;推动文科间、文科与工科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文科类新兴专业,推动现有文科专业提质升级,推进文科专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
(五)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
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全面深化产教融合,重点建设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等5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规划三年内新增2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培育1-2个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推进3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企业共建实践基地、共建项目库和案例库,将企业真实生产案例融入毕业设计环节;持续开发校企共建课程,聘请企业工程师承担教学任务;推行“双师双能”培养机制,确保人才培养与产业技术迭代同频共振,持续完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的方案设计、资源调配、政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小组,负责规划、组织、实施本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
(二)动态调整机制
严格执行《大连科技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修订)》(大科校发〔2025〕31号)和《大连科技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大科校发〔2023〕55号)有关规定,严把新增专业入口关,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贯彻落实专业预警、退出机制,促进学科专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三)完善专业评估
积极推动相关专业参加国际和国内的专业评估认证,按照“保合格、提水平、追卓越”的三级认证路线,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建立校内学科专业评估制度,强化成果导向的评估评价和持续改进,针对不同层次、类型的学科专业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评估,推动学科专业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强化激励保障
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专业认证、专业内涵建设、实验实训平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师发展和教学条件建设,持续加大专业建设经费投入,采取差异化支持策略,对优势特色明显、培养质量过硬、评估结果优秀的学科专业加大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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