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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关于制(修)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17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等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历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本科合格评估专家意见、专业综合评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和学生成长规律,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新要求,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类专业评估认证标准,根据人才培养定位,提升培养目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凸显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支撑度,持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大科精神,专业理论扎实、专业技能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

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充分发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深化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改革,加强劳动教育,注重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培养,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坚持需求引领,明确培养目标

立足大连,服务辽宁,充分调研产业行业以及区域人才需求并进行前瞻性系统预测,主动对接新理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结合新工科、新文科、专业认证、现代产业学院、一流本科专业、专业集群建设等,突出“PEIM教育”特色,科学确定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建立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两个关系矩阵,关注课程的产出与达成,保证人才培养目标有效达成。

(三)对接相关标准,突出应用培养

对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评估)标准、行业标准等优化设置课程体系,促进专业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坚持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的基础性,强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做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核心能力和核心素养。坚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对接,做足地方性,彰显专业特色。切实贯彻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加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支撑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

(四)落实以生为本,推进教学改革

坚持以学生为本,按需设课,尊重学生成人成才的个性化需求,在课程的设置与选择、教学环节的设计与要求等方面,注意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学术性与应用性的结合,鼓励学生结合职业规划选修课程,积极实施通识、专业和跨学科三类选修课程,以校际选课和在线开放形式选课作为补充,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养成。以提升应用能力为主导,整合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凝练专业核心、重视专业前沿,着力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打造特色课程;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式和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提倡过程性考核。

(五)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能力培养

结合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优化实验、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构建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开展实践教育基地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开展基于问题、项目、设计的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探索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推进实验教学模式改革,搭建优质、开放的实践创新能力锻炼平台,突出学生工程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落实到各个教学环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

(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协同育人

面向行业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产教深度融合,对接产业链,实现多专业交叉复合联动发展。推进“引企入教”,开展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等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协调推进多元主体之间开放合作,凝练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大科精神,专业理论扎实、专业技能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应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体现学生毕业5年左右具备的主要能力及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情况。要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为基本定位,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在充分调研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及社会需求状况、其他高校专业特色和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从整体上说明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表述应明确、具体、可测,体现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

(二)毕业要求

制定毕业要求是落实专业认证理念的重要环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等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是各专业优化专业教学体系和教学环节的主要依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科专业毕业要求应覆盖《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也应参照对应的毕业要求基本标准(参考附件1),每个专业应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毕业要求应落实到培养方案的每个教学环节,并能够进行评估,且以此证明毕业要求达成。

四、总体架构

(一)内容构成

1.专业简介;2.培养目标;3.毕业要求;4.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5.实践教学体系;6.学制与学位;7.教学进程;8.附录(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矩阵、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

(二)学分学时

1.工科专业原则上应在170学分左右;其他专业在160学分左右。实践教学学分(学时)不低于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学时)的30%。

2.各专业学时、学分及比例等,具体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相关要求制定,各学期必修课周学时要均衡分布。

3.工科专业课程体系学分比例构成,可按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补充标准等文件执行。

4.每学期学分数不超过28学分,不少于14学分。

(三)学期安排

基本学制四年,每学年设置两个学期,分别为秋季学期、春季学期。第一学期19周,第二至第七学期20周,第八学期17周,每学期安排考试周1周,机动周1周。各专业课内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2100-2300之间(不包含集中实践),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和学时的平衡统筹确定每学期的学时数,原则上每学期平均周学时数不超过26。

(四)计算标准

理论教学(含课内实践)课程,原则上每16学时计1学分;形势与政策(含课内实践)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体育(含课外活动)课程,144学时计4学分;入学与国防教育(军训)168学时计2学分;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每24学时计1学分;集中开设的独立实践课程,每教学周20学时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控制在14周,每周计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

五、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双创教育“三维共育”为指导,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实践教学体系包括通识教育实践、专业实践和创新实践。

表1 课程体系基本框架

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课程分类

课程构成

学分安排

理论教学课程体系

通识教育课程

人文社科系列课程

思政系列课程、外语系列课程、军事系列课程、体育系列课程、素质教育系列课程等

34.5-46.5

数学与自然科学系列课程

数学、物理等课程

0-30

计算机系列课程

办公自动化软件应用、C语言程序设计、Python程序设计等

0-10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为学生共性发展开设的基础性课程

依据国标、专业认证要求

专业课程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创新工程基础、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4

实践教学体系

通识教育实践

入学与国防教育(军训)、通识教育课程实验

2-4

专业实践

专业基础实践

操作训练、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和与单一课程相关联的课程设计等

依据国标、专业认证要求

专业能力实践

多门课程相关联的综合课程设计、贯穿专业课程体系的综合实训等

专业综合实践

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培养从业能力的系统训练

创新实践

创新实践活动、学术科技竞赛、就业创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不计入总学分

课外素质教育

课外素质教育不计入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按照《大连科技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六、各类教学环节设置

(一)理论教学课程体系

理论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的不同特点,凝练专业特色,精选教学内容,减少重复内容,加强课程的重组、整合、优化。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是传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对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通用性和长效性作用的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由学校统一设置,包括人文社科系列课程和数学与自然科学系列课程。

(1)人文社科系列课程

人文社科系列课程主要包括思政系列课程、外语系列课程、军事系列课程、体育系列课程、素质教育系列课程等。

①思政系列课程

思政系列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开设。开课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等文件要求。

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国家安全教育、形势与政策,共18学分。

②外语系列课程

外语系列课程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开设。非艺术类专业(外语专业除外)开设大学英语(A)Ⅰ-Ⅳ,艺术类专业开设大学英语(B)Ⅰ-Ⅳ。开设大学日语(A)Ⅰ-Ⅳ,满足小语种学生教学需求。

③军事系列课程

军事系列课程由学生处负责开设。开课单位要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文件要求。开设军事理论课和入学与国防教育(军训),共4学分。

④体育系列课程

体育系列课程由体育部负责开设,开课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为一、二年级学生开设必修课程大学体育Ⅰ-Ⅳ。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⑤素质教育系列必修课程

素质教育系列必修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开设,包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劳动教育,共2.5学分。

⑥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

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由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公共艺术、科技创新、四史等模块组成,要求学生最低修读6学分。全校所有专业学生须修读“四史”类课程至少1学分、国家安全教育课程至少1学分。全校所有专业(除艺术类专业)学生须修读“公共艺术”类课程2学分。

建议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门“人文社科”类课程,非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门“自然科学”类课程。

(2)数学与自然科学系列课程

数学与自然科学系列课程由基础部负责开设,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值计算方法、复变函数等数学类课程和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等物理类课程。

(3)计算机系列课程

计算机系列课程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开设,包括办公自动化软件应用、C语言程序设计、Python程序设计等课程。

各专业依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在开课列表中选择数学与自然科学系列和计算机系列相应课程,开课单位也要根据专业需求优化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为学生专业能力培养服务。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各专业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行专业课程设置。并依据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要求,遴选出6-8门专业核心课,给予每门核心课程足够的学分保障,专业核心课原则上应为考试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应重点建设,确保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1)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着重于培养学生建立良好的专业知识基础,是为学生共性发展开设的基础性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应设置相应的专业基础课程作为必修。

(2)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是建立在专业基础课程之上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课程。专业课程设置要坚持教学内容少而精的原则,注重课程整合,除设定必修的专业主干课外,其余以选修为主。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跨学科选修课。

①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该专业领域内所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应的是该专业的核心知识,必须覆盖本专业知识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专业必修课程应进行精心设计,做好梳理和整合,既要避免课程重叠,又要使课程之间形成无缝对接。课程内容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兼顾知识与能力,能反映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方向、新成果,保持课程内容的更新率。

②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该专业内的某一方向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研究、设计)的能力。专业选修课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并规定最低修读学分。在课程设置上,应根据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和行业需求,课程设置应有一定的富余,保证学生选课的自主性和课程学习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专业选修课原则上设置最低选修学分不少于8分(4门课程),开设课程门数不少于8门,鼓励教师增开选修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③跨学科选修课

跨学科选修课程提供交叉汇通的学科知识和前沿信息,学生在非本专业开设的跨学科选修课内选修2-4学分,各学院应提供充足的选修课程供其他学院学生按专业兴趣进行选修,同时也可根据专业需求对本学院学生提供修读意见。

3.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全校所有专业须开设创新工程基础、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3门必修课程,共4学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开设。

各专业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创新创业融入专业教育,注重创新创业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

(二)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应结合不同专业发展特点,贯通并融合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综合应用能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整体优化各实践教学环节,达到培养专业基本技能、专业专项能力、工程应用能力、专业综合能力等各个层面实践能力的目的。

表2 实践教学体系基本框架

实践教

学模块

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能力要求

基本

能力

通识教育

实践

入学与国防教育(军训)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思想,以及基本军事知识、技能和国防观念等

通识教育课程实验

培养基本实验技能及实验能力等

……

……

专项

能力

专业

基础

实践

专业基础实践

培养专业实践技能及组织实践能力等

制图测绘

培养绘图能力和综合测绘能力等

认识实习

认识生产工艺或装备结构等

……

……

应用

能力

专业

能力

实践

课程设计(综合设计或艺术设计)

培养基本设计、研究能力等

生产实习(工艺实习)

掌握生产工艺或装备结构等

……

……

综合

能力

专业

综合

实践

综合训练、综合实训

培养专业综合实践能力等

毕业实习

培养实际工程应用能力等

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综合设计、研究能力等

……

……

创新能力

创新

实践

创新实践活动

培养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学术科技竞赛

培养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就业创业实践活动

培养创业意识和就业竞争力

社会实践活动

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

……

1.通识教育实践

通识教育实践主要指基本素质类实践课程,旨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素质,以及训练学习科学实验的基本方法、实验技术等。通识教育实践课程由学校统一设置,包括入学与国防教育(军训)、大学物理实验等。

2.专业实践

(1)专业基础实践

专业基础实践主要指操作训练、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和与单一课程相关联的课程设计等,建议以实验和模块项目为主,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考核。旨在帮助学生掌握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并能够将它们应用到实际问题解决和创新实践中,培养学生具备学科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建议开设在2-4学期,课程命名为“XX课程设计”“XX实训(训练)”。

(2)专业能力实践

专业能力实践主要指与多门课程相关联的综合课程设计、贯穿专业课程体系的综合实训、生产实习等,建议采用项目成果方式考核。旨在强化多学科、多课程知识的集成性、综合性应用,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项目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实际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方法,提升其实践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建议开设在4-7学期,课程命名为“XX综合课程设计”“XX综合实训(训练)”。

(3)专业综合实践

专业综合实践主要鼓励各专业与现代产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以企业或机构真实项目为主,通过引入企业实战训练项目,开展集中性实践教学,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通过专业类综合实训、企业项目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了解实际环境与从业要求,完成从业能力的系统训练,课程命名为“XX实践”“XX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3.创新实践

创新实践类课程的核心目标在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使学生能够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并发现自然、社会和思维现象及其相互作用的新的本质和新的规律。同时,通过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使其具备运用新的认识成果发明新的技术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课外素质教育

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不计入本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为在校学生课外活动必修。学生须获得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不少于10学分,包括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双创竞赛、科研项目等多个方面。其中劳动教育不少于1学分、社会实践不少于2学分。

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按照《大连科技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表3 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设置

序号

教育项目

认定部门

必修学分

上限学分

1

劳动教育

学生处

1

2

2

社会实践

学生处

2

2

3

校园文化

学生处

0

2

4

荣誉贡献

学生处

0

1

5

双创竞赛

PEIM新教育实践中心

0

6

6

科研项目

校企合作科研处产业处

0

6

7

技能训练

继续教育学院

0

6

8

体育竞赛

体育部

0

6

9

外语证书

外国语学院

0

/

10

实验室项目

实验实训中心

0

2

11

微专业

教务处

0

6

12

专业素质教育

二级学院

0

4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人员为主要成员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统一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审议修订稿,形成“学院主导、专业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加入、教师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课程体系的先进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切实将新理念、新标准、新要求融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中。

(二)充分论证。各专业需充分调研论证,全面分析现行培养方案的优势与不足,深入进行企业行业和高校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紧跟国家、产业需求和发展方向,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形成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通过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外校专家、企业行业专家、毕业生代表、教学基层组织、学术委员会等广泛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经过“社会需求调研—培养规格论证—资源条件分析—学院研讨论证”等环节,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三)加强沟通。各专业要根据毕业要求全面梳理知识结构,专业课与基础课、各门专业课之间要做好充分沟通,保证课程体系的科学完整,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缺失。同时,专业所在学院要积极与开课单位联系和沟通,充分考虑教学资源优化使用,防止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上有冲突,确保课程正常开设。承担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的单位要加强与专业之间的沟通,在保证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针对不同专业的毕业要求进行课程内容设置与教学环节组织。

八、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校内教学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培养方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包括拟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实施意见、组织学院修订培养方案、组织培养方案的校级评审与审定等工作。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人员为主要成员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各专业开展调研、对上一版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价、组织修订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并对培养方案进行合理性评价等工作。

上一:大连科技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下一:大连科技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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