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辽教通〔2025〕12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整改工作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严格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严格执行学士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完善学业预警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二、扎实抓好整改,逐步解决现存问题。各学院依据2023/2024学年度抽检结果,全面分析本学院本科生培养及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规划整改进度,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具体要求为:
1.认真分析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从学生类别、专业类别、指导教师及学位授予环节等多方面梳理本科生培养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实施细则,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严格遵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2.成人高等教育及来华留学生的培养要求与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一致,对于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要统一标准、统一答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3.各学院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推进相结合,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改工作报告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