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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过程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5-1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点环节质量监控,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大科校发〔2020〕109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大科教通〔2025〕50号)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抽查与二级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5月30日,具体检查时间按照各二级学院答辩小组安排表进行。

三、检查组人员构成

(一)校级检查组

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校级检查组,由教务处、教学评价办公室及毕业设计督导人员组成。

(二)院级检查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各二级学院需根据要求,自选五名检查组成员及一名秘书(共6人),于2025年5月15日15:00前将名单报至教务处赵莹老师。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检查实施

校级检查组随机检查各学院答辩现场情况;各二级学院检查组自查本学院答辩现场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审查学院毕业设计安排相关资料,检查答辩组织工作情况;2.评估学生论文总体水平,检查撰写论文规范性;

3.答辩现场规范性检查。

(三)检查要求

1.检查人需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表》(附件),每名检查组成员至少完整检查4名同学的答辩现场。

2.检查中若发现需要即时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告知学院教学院长处理,同时报送教务处。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检查组需形成反馈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值得肯定的地方、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检查组秘书需汇总《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表》。以上两项材料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至教务处。

五、其他说明

校级检查组将以旁听形式随机抽检答辩小组。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所提交的答辩安排开展答辩工作,加强答辩工作的规范化组织和实施,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

上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关于成立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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