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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关于在教学中有效使用多媒体技术的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2-11-21
大连科技学院关于在教学中有效使用多媒体技术的管理办法
      在教学中科学运用多媒体技术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我院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实践,教师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有效地使用多媒体技术,充分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改革,提升教学现代化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多媒体使用现状
1、形式呆板,课件为主导
许多教师在使用课件时,只需按一下回车键,课件便按照原有的设计一路顺风地“播放”下去,而不能让教师根据课堂教学实际,灵活地调用相关内容进行演示,学生的思维也完全被限制在教师预定的思维模式里。
2、追求华丽,冲淡教学效果
许多教师在制作课件时,总是希望课件能看起来有趣点,好看点,所以在课件制作过程中总是加入一些与教学内容毫无关系的动画或声音。为了达到更好的视觉效果,有的甚至请专业人士制作复杂的二维或三维动画,让学生大开眼界。可这种表面看来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花哨热闹的课件,不但不能增强教学效果,反而会干扰学生的思维,干扰课堂教学,削弱课堂教学效果。
3、以课件代替板书
有的教师片面的认为只要是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了课件就是运用了现代化教学手段。于是我们看到有的教师将课件制作成幻灯片,从复习引入开始直到习题作业结束,从头至尾都用多媒体课件演示。甚至有的教师干脆将板书全部搬上屏幕,黑板上一点板书都没有,这样一节课下课学生根本抓不住重点,对重点内容的印象也不深。
4、课件内容照搬教材
有的教师采用教材配备的电子课件,这种课件的特点是与原书内容基本一致,课件的每一页只是教材部分内容的截取,这样的课件一方面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课件的内容未经概括和提炼,学生抓不住问题的本质,教学效果势必不理想。
二、使用多媒体的基本原则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多媒体课件可以很好地展示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突破原有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但它代替不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2、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和使用,要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自主获取、选择和使用信息的能力。
3、教师要积极有效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课程、同一课程中的不同内容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
三、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要求
1、以下情形的多媒体课件不允许出现在课堂上
(1)采用与讲稿相同的电子教案,或通过扫描教材而形成的低水平课件。
 (2)形式呆板单一,只是大段文字的堆砌,没有将文本、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技术展示出来。
(3)课件中过度使用声音、动画,画面五颜六色,过于花哨。
    (4)课件信息量过多,学生根本消化不了。
     2、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要求
    (1)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须从事二年以上教学工作,或同一门课程已经裸讲过三次以上,在熟悉课堂教学过程的每个环节,具有较为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驾驭课堂能力的基础上方可使用多媒体课件。
    (2)多媒体教学的教师,须掌握必要的多媒体课件制作及使用的基本技能和方法,有必要掌握一定的美工技巧,将科学性、艺术性、技术性融于一体,使得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能够灵活熟练地选择教学课件的内容,另一方面,可以令学生耳目一新,创造优美的学习意境。
    (3)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越性,关键在于教师深刻的讲授。在多媒体辅助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认真备课,确定每次授课内容中应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的部分;用多媒体课件配合教师的讲授。由于多媒体课件具有信息量大、播放速度快的特点,学生往往难以记录,因此教师在讲授重要知识的同时,传统的板书教学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授课教师特有的教学语言、教态(肢体语言)、板书和应变能力是最大的教学财富。在多媒体辅助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发挥其主导作用,把个人的讲课风格、板书与多媒体辅助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多媒体课堂教学的效果。应避免把多媒体课件当作电子黑板而“照屏宣科”。
(4)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应采用站立式(因身体状况或教学现场需要大量录入信息等特殊情况除外),多媒体课件上的重点内容,教师可以通过丰富的肢体语言对学生予以强调,要尽量使用激光教鞭、无线话筒等远距离控制教具。禁止以下现象发生:
1)将所要讲的内容展现在大屏幕,讲解过程教师坐在或站在操作台前埋头宣读,或只顾注视、操作计算机屏幕,不与学生直面交流,不顾学生听讲状态,忽视与学生思维节奏的合拍与互动。
2)课件画面转换过快,传输知识的时间短于学生对其感知和记录时间,致使学生理解不深刻、不透彻,失去学习兴趣。
(5)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在上课之前,应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应提前调试教学课件,熟悉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6)为了便于学生课后复习和自学,巩固和扩展课堂讲授内容,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教师要创造条件,使学生可以下载、拷贝教师制作的多媒体课件。
四、多媒体教学的管理程序
1、申请及审批程序
(1)凡需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单三周内,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拟使用的多媒体课件(至少完成全部课件的三分之一以上)。
    (2)各系(部)根据课程性质、教师提交的多媒体课件进行评审,以确定该门课程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必要性。对课件应从科学性、教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在保证科学性和教学性的前提下,要着重从运用多媒体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系(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查同意并签字后,将“多媒体教学申请表”汇总交教务处。
    (3)教务处在各系(部)申报的多媒体课程的评价基础上,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课件的质量等方面进一步审查验证,最后确定多媒体授课的课程及教师名单,并安排多媒体授课教室。
    (4)已经学院批准采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今后教学时无需再审批。
    (5)未经审批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如确实临时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需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安排使用。
2、管理程序
    (1)各系(部)要建立有效措施,实施多媒体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了解和掌握多媒体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艺术,对于不适合采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要停止使用多媒体教学;对于课件质量差和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要限期整改或取消多媒体授课。
    (2)学院每学期将采取多媒体课堂听课、学生测评、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等方式,对教学效果和课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差的教师,会同相关系(部)认定后,取消其一年内采用多媒体授课的资格。
   (3)学院及各系(部)定期举办优秀多媒体课件展评、多媒体教学竞赛、多媒体课程教学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对多媒体教学的研究与经验交流,不断推动多媒体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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