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教务处
  •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 中心简介
    • 政策文件
    • 通知新闻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 示范教学视频展示
    • 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 机构设置
    • 教务科
    • 考务科
    • 实践教学科
    • 教学研究科
  • 部门概况
  • 教务管理
    • 课务管理
    • 学籍学位管理
    • 考务管理
    • 教材管理
  • 实践教学
    • 实践管理
    • 毕业设计管理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
    • 教学改革
    • 课程建设
  • 办事指南
    • 教师指南
    • 学生指南
  • 网站首页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 通知新闻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 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8-18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辽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和课程思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高校育人水平,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将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为2022年及2024年已认定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的A类(一类)课程(不含已认定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详见大科校发〔2023〕127号、大科校发〔2024〕136号)。各教学单位须从中择优推荐不超过1门参与本次省级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申报。

2.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5.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入选精品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7.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8月26日(周二)上午10:00前完成下述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Word版(附件1)和《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申报书》PDF版(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纸质材料:《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以及需要教务处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E202。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材料质量,并遵守报送时间,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上一:关于开展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关于组织参加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 传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辽宁省教育厅
  • 辽宁省本科教学网
  • 中国教育考试网
  • 学信网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大连理工大学
  •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东北大学
  • 大连交通大学
Copyright ©大连科技学院数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