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和《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2023年未结项或已经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
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外,其他课题结题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
1.请课题主持人以“姓名+课题名称”为文件名建立个人结题文件夹,内含《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研究报告和重复率检测报告(低于15%);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等材料。以上材料按照“评审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说明:项目若无重要事项变更无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如有变更请于9月11日前将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表纸质版送至教研科办公室E202。)
2.请各单位以“单位名称”建立文件夹,内含本单位所有个人结项文件夹(名称为“姓名+课题名”)和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结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结题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