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正常考试秩序,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则,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就座。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当场考试。考试进行4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国家级、省级等考试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一卡通(无一卡通或丢失来不及补办的考生要有二级学院开具附有本人电子照片的证明,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清理书桌并检查桌面上是否有文字、公式和图表等信息,如有上述情况,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向监考人员报告。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乱涂乱画、乱扔杂物,须保持考场严肃、整洁。
第四条 考试时,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包括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电子词典及其他具有存储或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一切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非考试必备物品。
闭卷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手册、纸张(包括白纸)。
开卷考试时,考生只能携带教材和手写复习资料,不允许携带复印材料及其他教学辅助材料。
机考时,考试电脑不允许连接网络,考生不允许打开与考试无关的窗口和内容。
第五条 考生拿到试卷后,应立即用黑色水性笔将个人信息写在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的指定位置。考生不得自行拆散试卷,答题纸不得折叠、破损。草稿纸一律不得损毁,待考试结束后随试卷一同交回。
第六条 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作答题目,答案要写在答题区间,书写部分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七条 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对自己的答案保密,试卷和答题纸应放在两肩以内(上机考试,显示屏要正对考生本人)。对作弊者及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者,本次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若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互相询问。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一经离开考场,则不能继续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试过程中,考生在考场内不得左顾右盼,不准携带小抄、传递纸条。考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流,杜绝一切作弊行为。
第十条 提前提交试卷的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试楼宇内(如走廊、大厅、楼梯间等)停留、聚集或讨论考试内容。
第十一条 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应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考试材料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按要求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擅自带出考场者,其试卷作废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违纪、作弊考生或其委托人不得围堵、访求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
第十三条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规则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影响考试秩序者,本次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大连科技学院考场规则》(大科院教务发〔2018〕5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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