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2026年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辽教通〔2026〕19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及学校审定等程序,拟推荐以下5项教学成果参加2026年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展示大赛(名单详见下表)。拟推荐项目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并按时重新提交。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并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