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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5-11

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的《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教技资〔2026〕18号)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序号

类别

项目

1

常规项目

课件

微课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2

专项项目

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

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

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

二、参加办法

1.各教学单位采取自愿原则,择优推荐作品不超过2件且每类项目限报1件。

2.作品团队人数要求如下:

常规项目: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专项项目:《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3人(含负责人);《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同一类型中,每个案例负责人限提交一个案例申报书。

3.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常规项目5件、专项项目5件报送至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央电化教育馆将聘请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省级评审。

4.作品制作要求请参照以下附件指南:《附件1: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和《附件2:高等教育专项(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指南》。

三、报送时间、方式

1.报送材料

常规项目:需提交《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作品及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1)。

专项项目:需提交《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申报书》《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申报书》《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申报书》《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专项案例推荐信息表》及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2)。

2.报送方式

(1)专项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6月25日(周四)15:00前,提交专项项目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版。

(2)常规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9月3日(周四)15:00前,提交常规项目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版。

以上材料均请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

3.报送说明

学校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相关项目负责人须登录以下活动平台完成线上填报与材料报送,请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教务处后续通知,及时注册账号并完善相关信息。

常规项目网站:huodong.ncet.edu.cn

专项项目网站:gj.ncet.edu.cn



附件:

1.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

2.高等教育专项(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指南

上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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