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的《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教技资〔2026〕18号)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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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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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规项目 |
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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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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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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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项项目 |
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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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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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 |
二、参加办法
1.各教学单位采取自愿原则,择优推荐作品不超过2件且每类项目限报1件。
2.作品团队人数要求如下:
常规项目: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专项项目:《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3人(含负责人);《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同一类型中,每个案例负责人限提交一个案例申报书。
3.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常规项目5件、专项项目5件报送至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央电化教育馆将聘请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省级评审。
4.作品制作要求请参照以下附件指南:《附件1: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和《附件2:高等教育专项(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指南》。
三、报送时间、方式
1.报送材料
常规项目:需提交《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作品及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1)。
专项项目:需提交《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申报书》《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申报书》《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申报书》《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专项案例推荐信息表》及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2)。
2.报送方式
(1)专项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6月25日(周四)15:00前,提交专项项目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版。
(2)常规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9月3日(周四)15:00前,提交常规项目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版。
以上材料均请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
3.报送说明
学校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相关项目负责人须登录以下活动平台完成线上填报与材料报送,请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教务处后续通知,及时注册账号并完善相关信息。
常规项目网站:huodong.ncet.edu.cn
专项项目网站:gj.ncet.edu.cn
附件:
1.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
2.高等教育专项(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