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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3-04-25
常用问答(教师):
1、因客观原因无法上课,又来不及填写调课单怎么办?
答:首先要及时告知教务处和质量管理办公室不能上课的原因,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事后及时补办调(代)课手续。
 
2、课内实验、课内上机需要填写调(代)课单吗?
答:不需要,在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和上机只需填写实践教学科的“课内实验(上机)计划表”即可。
 
3、成绩单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1、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主讲教师需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字后交至教务科归档。
2、理论课:
平时成绩:按平时记载情况分档次给分;
实验成绩:有实验给分,无实验不填;
考试成绩:填写卷面成绩,可以有一位小数;
总评成绩:不能有小数,不能有汉字。
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平时成绩正常填写,考试成绩不填,总评与平时成绩保持一致,备注里写明原因。
违纪、作弊的学生平时成绩正常填写,考试成绩填 “0” 备注里写明原因。
3、实践课:
    按照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评定,直接填写到实验栏,比例设为100%,平时、考试栏不填,未参加者成绩写“无”,备注写“未参加”。
4、成绩单上严禁手写成绩,不及格成绩请用红笔圈出。
5、一般课程成绩单按自然班级打印,直接点击班级名称即可;补考、重修、公共选修课、小语种、专业任选课、专业方向课,按教学班打印,点击“成绩单”即可。
6、补考用粉色成绩单,重修用蓝色成绩单。
7、页面设置:上下左右都是5, 去掉页眉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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